TAS判决暴露Jap-A-Joe劳动合同核心争议点,实体审判庭将作出最终裁决
【洵南中文网】 《星网讯》 苏里南电信管理局(TAS)领导层相关法律纠纷,经临时法官Robert Praag作出裁决后仍未终结。尽管法官于周一裁定监事会(RvC)胜诉,并禁止Wendy Jap-A-Joe继续以局长身份履职,但一项关键问题仍悬而未决:其2021年与TAS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该争议须通过实体诉讼作出最终认定。在此之前,该劳动合同暂停生效。 从两宗合并临时禁令案件的书面判决可见,法官主要以《电信设施法》作为裁判依据。该法不仅规定局长的任命任期,同时明确局长职位空缺后应由谁接管管理事务,还载明局长劳动待遇的法定确定程序。 本案由此凸显一项根本性冲突:依法定总统任命、有固定任期的职务,与一份约定无固定期聘用、附带高额优厚财务条款的劳动合同之间存在矛盾。Jap-A-Joe于2021年9月1日通过总统决议获任TAS局长,自2021年10月20日起履职,任期五年,至2026年10月19日届满。法官认定,自10月20日起,其不再享有局长对应的管理职权。 Jap-A-Joe不认同该观点,援引2021年11月1日劳动合同,该合同由其本人与时任监事会主席Harish Monorath签署,后者现任司法与安全部部长。合同第一条载明,除非依照《电信设施法》作出合法另行决定,局长继续履行职务与职权。Jap-A-Joe据此主张,在新任局长获任命前,她应当继续留任。 法官并未采纳该解释。《电信设施法》第4条本身已规定管理连续性机制:局长出缺时,由指定副局长代行管理;若无副局长,则由监事会临时接管管理事务。 法官认为,局长任期届满并不会造成管理真空。Jap-A-Joe所援引的合同条款,不能凌驾于法定规则之上。 部长在劳动待遇确定中的职权 判决第二项核心内容,是该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是否合规。《电信设施法》第4条规定,局长劳动待遇须经征询监事会意见、部长会议批准后,由主管部长确定。 然而Jap-A-Joe的劳动合同由时任监事会主席Monorath签署。判决指出,现有证据未能证明合同所载劳动待遇系经法定程序由主管部长确定,这是法官评判时重点考量的重大瑕疵。监事会主张该合同未依照法定程序订立。Jap-A-Joe则反驳,五年任期届满并不意味着其合同权利自动消灭。 临时诉讼中,法官并未最终认定该合同可产生哪些劳动法上的请求权,但认为在实体审判庭就合同效力作出裁决前,暂停合同效力具备临时正当性。因此,Jap-A-Joe能否依据合同主张相关财务权利,尚未最终定论。本临时禁令判决首要解决的是管理职权问题,以及保障TAS正常治理运转。 一份影响重大的合同 这份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条款超出临时管理岗位常规安排。文件载明月基本工资4000美元,不含各项奖金与津贴,另设置多项补贴与福利。 按合同文本,若TAS非因失职事由终止合同,须至少提前24个月预告解约;在合同约定条件下,还须支付含各项薪酬福利在内共计36个月薪资。上述条款令合同效力问题具备重大财务影响。若相关义务合法有效,将对该机构造成沉重负担。Jap-A-Joe究竟能否主张、可主张到何种程度,目前尚无定论。 庭审期间,TAS代理律师Gerold Sewcharan同时质疑文件签署日期,主张该合同有可能晚于所载2021年11月1日拟定。该指控未获法官认定,判决并未就倒签日期作出终局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