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部发出12月末加班 普遍适用牌照
【政府网讯】劳工部对年尾12月末工作特别繁忙时间发放普遍适用加班牌照。 依据1963年劳工管理法例第3条规定: 商店、餐馆、服务单位的雇工可一天工作11个小时 适用日期为:12月15~17、20~24日、27~30日。 面包房的雇工可一天工作13个小时, 适用日期:12月15~17日、20~24日、27~30日。 注意: 1、 即使让雇工加班,也不可让雇工一周上班总时间超过64小时; 2、若要使雇工加班更多时间,请向劳工部申请特殊牌照; 3、劳工管理法条文里的其它规定、条件、要求,都要继续认真遵守。 4、以上的加班规定不适用于看更。 本普遍适用牌照刊登于《苏里南共和国公报》,从12月15日起生效。 通知时间:12月16日,劳工调查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