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wcharan律师:Wendy Jap‑A‑Joe 的雇佣合约不具备法律效力
【洵南中文网】
《星网讯》
代表监事会(RvC)的律师 Gerold Sewcharan,周四在高等法院上诉庭上提出,Wendy Jap‑A‑Joe 借以主张留任电讯监管局(TAS)局长一职的雇佣合约,订立过程违反法律,不具备法律效力。电讯监管局方面表示,Wendy Jap‑A‑Joe 的委任任期已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到期,自 10 月 20 日起,该局的管理权已经交由监事会接管。
Sewcharan 称,他代表监事会,向法庭提出三项法律争议。第一项,确认 Wendy Jap‑A‑Joe 的委任任期是否确实在 10 月 19 日届满。律师表示,当年的总统委任决议,已经就此作出明确规定。
第二项争议,是任期到期之后的管治权责归属。Sewcharan 主张,从 10 月 20 日起,便由监事会临时代管电讯监管局。
雇佣合约,成为争端核心
据 Sewcharan 所言,整件官司最关键的矛盾,就是 Wendy Jap‑A‑Joe 用来保住局长职位的这份雇佣合约。依照电讯监管局相关法例,订立局长聘用条款,必须遵守法定流程,要有交通、通讯及旅游部长参与,征询监事会意见,并取得部长会议批准。
Sewcharan 指出,全部法定前置程序均未落实。这份合约据称,仅仅由 Wendy Jap‑A‑Joe 和前监事会主席两人签署。
他表示,没有任何记录可以证明监事会曾被征询意见、部长参与签约,或是部长会议给予许可。故此,Wendy Jap‑A‑Joe 不能凭借这份合约,要求在委任期满之后,继续出任局长。
委任决议,才是决定性文件
Sewcharan 特别澄清,他的主张,不等于说 Wendy Jap‑A‑Joe 在过去五年担任局长期间没有合法身份。该段任期的职权,依托当初的总统委任决议,这份决议同时写明委任时限。
律师强调,下级机构签订的合约,无权延长总统委任决议的效力。如果打算再次任命 Wendy Jap‑A‑Joe 为局长,必须出具一份全新的总统决议,生效日期定为 2026 年 10 月 20 日。
职务身份之争
Wendy Jap‑A‑Joe 发起诉讼,理由是她认为自身法定职务身份,不会随任期自动终结。初审阶段,她曾经申请,要求暂停管理权移交以及所有配套行动,要等到完整庭审对她的法律身份下定论之后,才可以继续。
电讯监管局一方,则否认这件事存在任何含糊之处。Sewcharan 重申,委任期限已经完结,Wendy Jap‑A‑Joe 所持的雇佣合约,不能作为续任的合法依据。他补充,只要原始委任决议清楚写明任期,就不需要单独再出一份解任决议。
本次上诉,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案件于周三正式开庭,审判庭由庭长 Sieglien Wijnhard 主持,法官 Alida Johanns、Jane Jensen 一同参审。Sewcharan 预计,高等法院短期内便会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