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p‑A‑Joe 提起上诉:任命期满不等于劳动权利终止
【洵南中文网】
《星网讯》
苏里南电讯局前任局长Wendy Jap‑A‑Joe 不认同一项观点,即当其苏里南电信监管局(TAS)局长的任命期届满之时,劳动关系上的各项权益,亦随之自动失效。她同时主张,监事会以及主管部长,如果没有完整履行法定程序,便无权对她采取处置。以上,便是 Jap‑A‑Joe 的代理律师 Iris Nazir,于周三庭审之上提出的核心理由。此番论说在地方法院败诉之后,Jap‑A‑Joe 立刻提起上诉,并且迅速获准立案。
此前,紧急诉讼承办法官 Robert Praag 已经下达裁决,驳回这名前局长的诉求,禁止她再以 TAS 的名义开展任何工作,限令其于二十四小时之内迁出办公地点,移交全部业务资料。Jap‑A‑Joe 虽然遵照执行,但是在上诉庭上明确表示,绝不接受这份判决。据 TAS 监事会主席 Emmanuel Scheekar 证实,业务移交已经完成,唯独公务用车,至今尚未归还。
本案周三由高等法院合议庭审理,主审法官为 Sieglien Wijnhard,Alida Johanns、Jane Jensen 两位法官一同列席。律师 Nazir 逐条陈述,对地方法院的判决提出异议。律师指出,整件官司的关键,在于必须严格区分局长的公职任命,以及当事人和机构之间的劳动关系。Jap‑A‑Joe 的立场是,仅仅任命到期,并不足以剥夺她的劳动法定权益。
上诉理由写明,就算任命期限届满,也不能直接视作可以对她采取处分的法律依据。她质疑监事会与主管部长,在未满足代理履职法定条件的前提下,便对她采取行动,本身越权。她强调,自己从未收到解聘通知,也不曾主动辞职,一直正常履职,不存在职务空缺。
作为补充论点,她请求法庭维护自身劳动权益。她提出,单凭任命到期,不能认定雇佣关系就此终结,并援引《电信设施法》第五十八条作为依据。Jap‑A‑Joe 请求高等法院撤销紧急诉讼的原判,废除所有针对她的处置决定。
代理律师当庭说明,当事人服从地方法院的判决,只因该份裁定写明可以先行强制执行,即便提出上诉,在推翻之前,仍然必须遵守。
代表 TAS 的 Gerold Sewcharan律师,以及代表国家的 Murwin Dubois律师,则当庭提出异议,称直至开庭,方才收到完整的上诉理由文书。二人拒绝当场答辩,请求延后本次紧急上诉聆讯,争取时间研读文件,再作出实质性回应。Sewcharan 感慨,从业逾二十五载,从未见过上诉提交之后,翌日便排期开审的情况。
案件将于十月二十九日(周四)续审,届时 TAS 与国家一方,可以完整提交抗辩意见。高等法院继而研判,针对 Jap‑A‑Joe 的各项处置,是否具备合法依据,任命期满,究竟会对她的法律身份带来何种影响。在上诉庭作出相反裁决之前,紧急诉讼的判决,一直维持效力。Dubois 表示,他单独代表国家,与代表 TAS 的 Sewcharan 各司其职,国家希望分开处理,而 TAS 本身是独立法人,自有法定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