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长指Ramadhin未获大米进口许可,“什么都没有,零”
【洵南中文网】
《星网讯》
经济事务、创业与技术创新部长Andrew Baasaron表示,商人Bhagwatpersad Ramadhin从圭亚那运入苏里南的争议大米,事先并未向经济部EZOTI申请进口许可。Baasaron对媒体说,无论在该部进出口及外汇管理局(IUD),还是在专门系统中,均未发现该公司的申请。法律规定,大米属于“负面清单”商品,须在进口前取得许可。

被问及进口前经济部是否收到Ramadhin的申请时,Baasaron说:“什么都没有,零。”他说已就此与经济事务局长和IUD负责人谈过。案件10月8日在法院继续审理。Ramadhin诉国家的简易程序案件于上午11时继续开庭,法官Sandra Nanhoe-Gangadin主持。法院已明确要求国家方面带经济部专家到庭,Ramadhin须带其报关人员。Baasaron说,该部国际贸易副局长和IUD负责人将代表出庭,就“负面清单”商品进口程序向法官说明。
法律要点明确:自今年4月《负面清单决定》修订后,大米进口须持经济部下属IUD的进口许可。《商品流通法》第9条规定,许可义务商品的许可须在进口前取得。违反该法规定,依第12条属经济犯罪。
Baasaron说,大米进口程序应先取得农牧渔业部(LVV)的必要意见,再通过苏里南电子单一窗口系统(SESW)提交进口许可申请。“如果他们连LVV都没去,又怎么到我们这里申请许可?”他说,进口前经济部没有收到申请。他强调,货物入境后再申请,与法律要求的进口前许可不是一回事。现在虽有人提交申请,但是在相关货物已抵达苏里南之后。该部将在庭上说明,按现行程序,进口前本应完成哪些手续。
案件起因是这批大米随Falk号货船运抵Nieuw-Nickerie港。海关起初放行部分货物。但海关笔录显示,进一步检查时无法出示所需文件,随后停止继续放行并追回已运走的大米。海关目前已扣押该批货物,并置于Falk号船上接受监管和看护。Baasaron认为,整个过程须彻底调查。在他看来,这不只是行政差错。他指出,许可义务恰恰意味着进口商须在货物入境前获得批准。
Baasaron还担心廉价进口蒸谷碎米对本地水稻行业的冲击。他说,农民目前每袋湿稻谷约得750苏元。若大量廉价大米涌入市场,他担心收购商再度压价,尤其会打击为生产而贷款的农民。他认为,政府不能只看个别进口商利益,还要看生产者和整个水稻行业的后果。他强调,多个政府部门应联合行动,现行规则对所有人一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