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驾驶法》修正案在国民议会获得通过
【洵南中文网】
《政府网讯》电动车辆及电动助力交通工具今后将与传统车辆一样,遵守相同的法定交通和保险义务。
国民议会于2026年5月14日(周四)以38票赞成的全体一致结果,通过了关于进一步修正1971年《驾驶法》以及修正《机动车责任保险法》的法律草案。
根据此项修法,电动及电动助力交通工具今后将正式纳入与传统车辆相同的交通规则和保险义务范畴。由于交通领域电动交通工具的日益多样化,此项调整是必要的,有助于提高交通安全并为道路使用者提供明确性。
该法律草案于2024年9月3日提交,旨在为苏里南境内这些车辆的使用制定明确的要求和法规。
通过后,报告员委员会主席Stanley Betterson先生对此表示赞赏,并强调了这一进展对社会的重要性。他表示,此项修法将为更安全的交通做出重要贡献。
卫生、福利与劳动部长André Misiekaba代表政府感谢报告员委员会在法律草案审议过程中给予的建设性合作。同时他强调,包括驾驶条例在内的进一步细化工作将与国民议会协商进行。
国民议会议长Adhin也向政府和议会双方表示祝贺,并期望驾驶条例的进一步细化工作能够在良好合作中完成。
此次批准标志着苏里南政府向交通立法现代化及交通进一步规范化迈出了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