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messar为《税收总法》的实施设定条件
【洵南中文网】
《星网讯》NDP党团支持实施《税收总法》(AWB),但希望该法仅在税务机关真正准备好执行新制度时才全面生效。党团领袖Rabin Parmessar周二在国民议会审议期间提出了十一项条件,重点强调法律保护、隐私、数字安全以及税务机关的执行能力。
Parmessar同时也是负责准备该法案的报告人委员会主席,他明确表示其党团认同为税收制定统一法律框架的必要性。AWB应统一目前分散在各税法中的正式规则,并在申报、征税、异议与上诉、信息义务、检查和制裁等方面实现更加统一的规范。
NDP还支持税务机关的现代化和数字化,加强对逃税和利润转移的管控,以及国际税务合作。据Parmessar称,必须为此建立坚实的法律保护体系。他的重要条件之一是AWB不应孤立实施。他认为,该法必须与《征收法》、《实施法》和《税务司法法》相协调。应防止税务机关在相关法律保护尚未到位的情况下获得新的调查和制裁权力。
先执行后实施
Parmessar尤其对生效时间提出质疑。草案规定该法在颁布后次日生效。他认为,税务机关的实际准备状态应是决定因素。据他称,新法要求建立可靠的数字系统、电子通信、经过充分培训的人员、安全的税务数据处理、及时处理异议以及运作正常的税务司法。因此,他也提出了分阶段实施的可能性,即仅在客观确认满足实施条件后才使部分条款生效。
对于全面实施,Parmessar希望有具体的实施计划和准备状态评估。必须确定新系统在法律、组织和技术上是否准备就绪,以及实施是否有资金保障。
隐私与权力
另一个重要问题涉及税务机关获得的信息权力。稽查员可以要求提供数据、账簿、文件和数字档案,在某些情况下,第三方也必须提供信息。Parmessar认为这些权力对于有效的税务检查是必要的,但希望设定明确的界限。据他称,必要性、相称性、目的限定、安全性和可核查性必须成为基本原则。据NDP党团领袖称,这一点尤为重要,因为关于隐私和个人数据保护的法案仍在国民议会审议中。
在举证责任倒置和加重的情况下,他也希望提供额外保护。对于被稽查员认定未履行信息义务的纳税人,应首先明确、书面地告知其缺少什么、适用的补救期限以及不遵守的后果。
更短的异议期限
NDP党团还对异议的正常决定期限(最长一年)有异议。尽管Parmessar承认税务机关有积压案件且复杂案件需要时间,但他认为一年作为正常期限过于宽泛。他认为,延长期限应是例外情况,并且必须有理由。
他还希望数字化不会导致公民被排斥。对于帕拉马里博以外的纳税人和数字技能较低的人群,应继续提供辅助设施。此外,必须事先明确,如果政府数字系统出现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申报,将如何处理。
议会应持续监督执行
Parmessar还希望国民议会的监督不因法律通过而结束。他建议在法律本身中纳入评估和报告义务。在最初几年,应每年向议会报告AWB的运作情况。此后,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更广泛的评估。在最终表决前,他还要求对草案进行一次彻底的立法技术检查。据他称,必须检查编号、引用以及条款与说明之间的衔接,以防止日后出现法律问题。
Parmessar最终将其党团的立场概括为支持建设更强大的税务机关,但不支持无限制的权力。据他称,有效的税收必须伴随明确的法规、透明度、控制和有效的法律保护。他认为,新法的质量最终不仅取决于国民议会确立了什么,更取决于该系统在实践中能否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