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静航议员对审议消防法议案发言
【洵南中文网】
《国会频道讯》国会近期推进的一项立法工作是修订苏里南的消防法。在审议会议期间,刘静航议员到讲台对法案提供见解和意见。
刘议员指出,这是苏里南30年来第一次对消防法进行的修订。这一项修订固然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新法使消防局在监督和防范方面更有能力,理顺了消防队的指挥权,以及为消防队的行动提供了更多的灵活度;但在另一方面,这一次修法并不能为消防队的全面现代化提供足够的支持。
刘议员指出,新法并不保障消防队能得到所需要的运作资金。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政府必须为消防局预算来拨出最低限的资金。这导致消防局设备陈旧、缺乏、破损。新法并不提这方面的事。
刘议员指出的第二点是,新法里并没有提及消防队在抗灾方面的定位。法律仅仅提到消防队负责灭火和防范火灾。法律没有规定在万一出现风暴等自然灾害时,消防队的具体角色、功能、与其它部门的配合机制。目前苏里南的抗灾政策主要聚焦于NCCR国家抗灾管理中心。刘议员指出,在现代国家中,消防队不仅仅负责灭火,而在抗灾方面负责更多活动。
第三方面,刘议员指出的,就是法律上没有提及消防队员的现代化培训与进修路径。比如法律上没有规定各级消防队员的教育水平要求、考核标准、没有提及需要成立国家消防学院等机构。
第四方面,刘议员指出,消防队防范火灾的工作更多是被动性的。法律上仅仅提到,消防局在这方面可以提供意见,并没有更进一步的赋权。刘议员指出,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大型建筑物必须在任何时候都持有消防安全认可证。刘议员认为应健全这方面的立法和规定。
刘议员提出的第五点,法律对消防队的保护不足,消防队员在工作行动过程中若遇到骚扰、阻碍、暴力、粗口叫骂等等,都应在消防法里明确禁止并附带处分,而不应仅仅引申使普通的刑法。
刘议员总结说,希望这些意见能够在法律的继续审议中被采纳,使法案更加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