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orath:电动车辆终于需要得到法律规范
【洵南中文网】
《星网讯》司法与警察部长Harish Monorath周二在国民议会详细阐述了为何需要对1971年《驾驶法》进行修改,以从法律上规范电动车辆。据这位部长称,目前对于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及其他电动车辆缺乏明确的法律框架,导致执法和交通安全受到影响。
Monorath强调,现行立法未能适应交通领域的快速技术发展。因此,据他称,对于电动车辆驾驶员适用哪些交通规则以及违法行为如何在法律上处理,目前存在不明确之处。
此次修法旨在确保电动车辆纳入《驾驶法》和《机动车责任保险法》的管辖范围。这样,驾驶员不仅可以在违规时受到刑事处罚,保险义务也将得到规范。
Monorath详细阐述了不同类别的电动车辆。据他称,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混合动力车辆将在修订后的法规中分别定义。带踏板辅助的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为25公里,而电动轻便摩托车最高时速为45公里。
这位部长表示,政府目前尚不完全清楚苏里南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因为它们通常以零部件形式进口。不过,正在为电动自行车制定单独的车牌系统,以便将其与其他车辆明确区分开来。
此外,据表示,警方尚未完全配备对电动车辆进行技术检验所需的设备。滚轮测功台和测量设备已订购。此外,警察及其他执法部门人员将接受额外培训。
据部长称,法律生效后,电动车辆车主将有12个月的时间对其车辆进行检验和投保。此外,将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以荷兰语、苏里南语和西班牙语向道路使用者普及新规则。
在国民议会审议期间,也有人对执法问题表示担忧。议员们指出,目前的交通检查已经存在不足,并询问政府打算如何有效执行新法规。Monorath承认执法仍是一项挑战,但表示更严格的检查、新设备以及苏里南警察军团采取额外措施将有助于改善交通安全。
部长还指出,消防部门目前也尚未配备专门设备来有效扑救电动车辆火灾和电池火灾。据他称,未来需要为此提供额外的设施。
在由Stanley Betterson(ABOP党)领导的报告员委员会与议员们对修法进行第二轮审议后,会议休会至下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