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检察院:对银行的罚款依据案件严重程度与规模确定
【洵南中文网】
《星网讯》荷兰检察院就2018年洗钱调查案,与三家苏里南银行达成和解。罚款金额根据涉案金额大小、违法行为严重程度以及本案属于过失洗钱的事实确定。
Hakrinbank 支付 166 000 欧元,Finabank 与苏里南银行(De Surinaamsche Bank)各支付 124 500 欧元。
上述交易属于针对过失洗钱嫌疑的庭外和解。案件涉及2018年4月在史基浦机场被扣押的一笔现金运送。
当时,荷兰侦缉部门 FIOD 扣押了总价值 1950万欧元 的现钞。这笔资金来自三家苏里南银行,原计划运往香港。
据荷兰检察院表示,之所以怀疑存在过失洗钱,是因为这些银行对现金来源未实施充分监管,尤其是对与银行有业务往来的货币兑换所客户,审查不足。
该案是海关、FIOD、皇家宪兵、荷兰中央银行及检察院等机构于2016年启动的一项更广泛调查的一部分,调查重点是通过史基浦机场大规模运送现金可能存在的洗钱行为。
在确定罚款金额时,考虑了法人最高罚款等级、涉案金额的不同规模,以及不存在故意的事实。检察院指出,本案属于过失洗钱,是较轻的一种洗钱形式,且无法确定全部资金均来自犯罪活动。
和解达成后,被扣押的资金将返还给相关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