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长决定对财产申报采取阶段性执法
【洵南中文网】
《星网讯》苏里南检察院(OM)在执行《收入与财产强制申报法》(VIV)的第一阶段,将为未能按时履行申报义务的公职人员提供为期六个月的整改期。这一方针出自总检察长(pg)Garcia Paragsingh 签发的最新指令。除非提前修改或撤销,该过渡期指令将于 2026年8月15日 自动失效。
该指令明确了检察院将如何处理公职人员未按 2023年9月5日《反腐败法》及政府法令规定(按时)提交财产申报的情况。法律的基本原则保持不变:根据《反腐败法》第17条第1款,不履行申报义务属于犯罪行为。此指令并非修改法律或提供豁免,而是在首个执行阶段对起诉政策进行的政策性调整。
阶段性处置方案
当公职人员超过法定申报期限时,原则上将首先收到一份正式警告。警告中会明确指出其法律义务、罪名定性,并给予其在六个月内补交申报材料的机会。
在此整改期内,反腐败委员会将全程监控申报义务的履行情况。如果当事人在期限内完成补交,可以免于进一步的刑事追究。
若六个月后仍未履行义务,检察院将对案情进行实质性评估和处置,包括对当事人起诉。
整改期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 明确拒绝申报;
• 多次无视警告;
• 蓄意阻挠监督;
• 存在误导或伪造行为。
在上述情况下,检察院可直接对案件进行进一步处理。
该指令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六个月,期满后将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将包括合规率、反腐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公证人的反馈以及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