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u Jones:司法制度法案是恢复法治信心的必要保障
【洵南中文网】
《星网讯》改革司法制度提案人 Ebu Jones(NDP)在议会辩论中强调,司法体制改革绝非政治斗争,而是加强法治、使其面向未来的根本需求。他指出,苏里南检察机关(OM)长期存在的结构性脆弱已被搁置太久。Jones 主张,法律不应为今日的官员制定,而应确保系统在未来无论由谁执掌都能稳健运行。
公正始于起诉阶段
Jones 认为,公正审判权并非始于法官席,而是始于侦查和起诉。目前权力过度集中于总检察长手中,涵盖了起诉、逮捕及撤案等关键决策。这种高度集权若缺乏法律保障、透明度及制衡机制,不仅危及公民权利,也会因决策不可对质而损害检控机构的公信力。
设立第三级审判机构的必要性
Jones 详细论证了苏里南缺乏终审机构(第三级法院)的现状,这使其在地区内处于孤立,并引发对国际条约遵守情况的质疑。他强调,第三级机构并非奢侈品,而是通过审查法律适用及程序严谨性来确保法律确定性。这不仅能推动法学发展,更能让公民感受到案件得到了彻底的裁决。
权力分散与制度强化
针对设立多名总检察长或集体模式的建议,Jones 重申这并非针对个人,而是为了防止专断、抵御政治压力并减轻个人负担。集体决策结构能增强内部监督,这种模式在其他法系中早已是常态,苏里南理应跟上。
寻求结构性解决方案
他指出,程序缓慢及长期羁押等社会怨言是系统失灵的症状。他引用了前任政府时期多人因言获罪、道歉后即获释却从未经过法官审查的案例,以此证明改革的紧迫性。他倡导一种整合方案,包括司法现代化、扩大编制及清晰立法,避免头痛医头的零散干预。
宪法作为改革起点
Jones 强调,此次修法旨在为改革创造宪法空间。宪法应规定必须设立第三级机构,至于具体是加入加勒比法院(CCJ)还是建立本土最高法院,可后续细化。他最后表示:“这场辩论关乎我们要留给后代的法治,唯有改革才能恢复信任并应对未来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