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静航议员就劳工顾问委员会立法案发表演讲及立场
《广义堂新闻讯》
1月14日,国会审议“劳工顾问委员会管理法修订案”,意在把委员会管理法现定2年任期改为5年。
刘议员指出,修改任期为5年,与一届政府任期吻合,旨在确保委员会推导政策的稳定性与连续性,避免现有2年任期制频繁人员更换可能导政的政策频改。更长的任期亦有利于委员会有更多时间研究劳工立法,落实既定政策,聆听社言各方反馈意见。
刘议员在发言过程中指出,发展苏里南的劳工生产力,需要全面的体制,需教育领域、劳资纠纷调解机构、社会伙伴、政府单位、质量及认证部门、学术机构协同发挥作用。政府处理这些事需推动大量工作。关于委员会本身,国会通过他们交流时,委员会一致反映现定2年任期太短促,建议改为5年为佳。
刘议员最后指出,劳工是经济的引擎,劳工政策不应沦为一个政府部委属下的小单位,而应作为国家体制中关键的组成部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