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提醒社会散播意外及犯罪事故伤者图像是违法行为
【洵南中文网】
星网讯-检察院发布公告提醒大众:苏里南于2020年2月18日通过法律规定,散播意外事故、刑事事故受伤者、受害者图像,属于违法行为。散播这些图像,包括在网络上散播,可被刑事处分,最高判处6个月徒刑和一万苏元罚款。
对人施暴、车祸、战争、自然灾难、恐袭、街头打架、暴力袭击、性侵、烧伤、虐待造成的伤者、伤势、尸体的图像——散播这类图像的,皆属于违法行为。对原图像进行加工再传播的,亦属于违法行为
近期社会上有一种趋势或嗜好,越来越多散播受害人悲惨状况的图像,构成严重侵害当事人私隐及尊严,对当事人家属造成更多心理伤害等后果。若司法部门发现更多此类散播行为,将采取执法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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