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框架法》和《旅游局机构法》在国会通过
【洵南中文网】
《苏里南日报讯》 《旅游框架法》和《苏里南旅游局机构法》于周四获得国民议会的一致通过(33 票赞成)。
《旅游框架法》的目的是在促进经济增长的综合可持续愿景的基础上定义、规范、组织和管理苏里南的旅游业。
该法规定了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该方法旨在创新、专业化和推广与旅游相关的产品和服务,以期最大程度地提高对国家的社会和文化产生的效益。
《苏里南旅游局 (STA) 机构法》规定了此机构的建立。 STA 将成为旅游行业的权威机构,负责协调苏里南旅游行业的发展,确保该行业的公司和专业的标准化和认证。 此外,苏里南作为旅游目的地的品牌推广和营销是 STA 的主要任务之一。
交通旅游通讯部部长 Albert Jubithana对以上两项旅游法的成功立法感到非常高兴。据他介绍,与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的 FID(最终投资决定)不同,旅游业是一个扎根于我们自己的人力、自然和文化资源的部门,必须可持续发展,使苏里南社会和经济将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