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委员会再度强调外汇进出口管理规定
【洵南中文网】
《政府网讯》 外汇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再度强调外汇进口的管理。此前警察局已发布相关的通知,指出2022年8月31日的外汇管理法令(S.B. No. 225)相关规定。外汇管理委员会重申此法令的内容,目的是稳定苏里南境内外汇情况。
上述法令规定,超过一万美元的实体货币(或等值币种)的进口和出口是受禁止的。这意味着苏里南公民、加勒比公民、非苏里南公民、非加勒比公民不可携带超过一万美元实体货币进出苏里南边检。
官方同时指出,边检处不再受理货币进出口填表申报工作。
超过一万美元的实体货币)或等值币种)的进口和出口牌照,仅提供给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
在此申明,只要是一万美元以下的实体货币进出口,并不受限制。
同时特此说明,违反上述法令的行为,有可能被处罚4至6个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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