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孙力军团伙案多两人判刑傅政华王立科受贿判死缓不得假释
无线新闻-涉及公安部前副部长孙力军政治团伙案,再多两人判刑。曾任公安部副部长及司法部部长的傅政华,及江苏省政法委前书记王立科,分别受贿超过一亿及四亿元人民币,一审均被判死缓。
案件周四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案情指傅政华在2005年开始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及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超过1.1亿元财物等。
另外在2014至2015年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期间,瞒报其胞弟傅卫华涉嫌严重犯罪问题的线索,导致傅卫华长期未被起诉。 法院认为傅政华的行为构成受贿及徇私枉法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令国家及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当判处死刑。 但考虑到他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并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线索,有重大立功表现,决定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满后改为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及假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江苏省政法委前书记王立科的案件亦在同一法院宣判。案情指他在1993年起利用职务便利,合共收受4.4亿元财物,同时为谋求职务晋升等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向公安部前副部长孙力军等人行贿9,700多万元,同时充当犯罪组织的保护伞。 法院决定判处其死刑,缓刑两年执行,期满后改为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及假释。
官方传媒报道,傅政华及王立科都是孙力军政治团伙六名成员之一,二人和孙力军均受贿过亿。 孙力军政治团伙案近日陆续宣判,连同傅政华在内,已有五人获刑。至于孙力军案件已经开庭、但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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