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关于保证金的决定已公布
【洵南中文网】
《星网讯》
关于政党参选所需交付的保证金问题,宪法法院(CHof)已经作出判决。然而,由于CHof的网站遭到黑客攻击,无法在其网站上发布这一判决,CHof 院长 Gloria Stirling通过媒体将该判定作为附件公布在新闻网络上。
宪法法院通过该判决宣布《选举法》第31条第6款无效。该条例将政党的参选保证金提高了超过1000%,宪法法院认为这种提高是过度的。宪法法院建议立法机关或撤销、或修改、或补充关于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宪法法院同时指出,要求参选的政党支付保障金,这一规定本身并没有错,但金额应合理。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判决由法院院长及成员Maya Manohar、Rinette Djokarto和代理成员Roy Chitanie签署。新任命的副院长Richel Apinsa和成员Geeta Gangaram Panday则反对这一判决。他们分别由ABOP和VHP提名任命成为宪法法院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