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组织呼吁缉拿1982年12月8日被判罪犯
【洵南中文网】
《星网讯》“正义与和平组织”、1982年12月8日基金会、C-47工会和”1982年12月8日遇难者家属团体“联合写信给总检察长和总统Chan Santokhi。
公开信要求执法部门以实际行动缉拿被判刑的Kenneth Kempes和Luciën Lewis,此两人在12月案件中被判处10年监禁,但他们从未被执法部门搜捕。被判处20年监禁的Desi Bouterse和被判处15年监禁的Iwan Dijksteel目前都在逃。信件指出,未能执行判决的结果是进一步破坏苏里南的法治,损害社会团结力量和社会和谐。
根据宪法第146条第2款规定,检察院长是公诉机关的负责人,也是“司法警察工作”的实际负责人,并有权向负责执行警务工作的官员“发出指示”。
根据《苏里南司法机构组织和构成规定》第3条规定,总检察长负责“执行”所有判决。
从“执行”一词中可以看出,总检察长不是亲自执行判决,而是通过法律指定的武装力量部队来执行。然而,这些武装力量是“行政机关”的一部分,根据宪法第99条,行政机关由总统指挥。
因此,检察院长的任务是执行判决,但他需要依赖于在总统领导下运作的武装力量部门。执行判决在宪法上是检察院长和总统的共同责任。
2024年1月17日,检察院长发布了一则针对Bouterse和Dijksteel的通缉令。
总检察院长和总统都没有公开说明有关上述被判罪犯如何逃跑的信息。
信件写道:”我们恳请检察院长和总统,共同并更加努力地动用一切国内外资源,追捕并执行1982案被判罪的所有人,并向社会公布有关此事的信息。希望您们能够响应我们的呼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