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对选举修订提出的修订条文详情
【洵南中文网】
《星网讯》 2022年8月5日,宪法法院宣布《选举条例》第九条和第二十四条违反宪法和国际条约。
国会最近提出的联合倡议提案包括对《选举条例》第 9 条的修改,内容如下:
- 国民议会由 51 名议员组成,议员按照比例代表制,按照最多平均票数和优先票数,通过普遍、自由和无记名的选举产生。
- 报选国民议会的人必须在选举前两年内已成为苏里南常住居民,并且在选举前两年内必须拥有苏里南国籍。
- 每次选举均使用根据第 1d 条的规定在选举前至少九 (9) 个月制定、批准和公布的选举名单。
- 选区范围及决定方法,由第24条规定。
倡议提案的新第24条内容如下: - 国民议会议员选举的选区数量为1(一),其边界与国界一致。
- 对于地区议会的选举,各地区的划分及其边界由单独的法令确定,如第 26 条第 1 款规定。
对宪法的修改:
第 61 条: - 国民议会由 51 名议员组成,按照比例代表制,以最高平均票数和优先票数,通过普遍、自由和无记名的选举产生。
- 报选竞选国民议会议员的人必须居住在苏里南共和国,并在选举前两年在苏里南共和国拥有主要或实际住所。
第 162 条涉及地方议会的选举,也将进行修订。变动前,地方议会议员当选顺序按照得票数量顺序确定。修订后,地方议会议员实行比例代表制,以最高平均票数和优先票数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