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里南油气税收机制在首桶油出产前已创财政收入
【洵南中文网】
《SNC网讯》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国际石油公司纳税问题,税务专家Nazna Ishaak近日指出,根据苏里南所得税法规定,凡在该国大陆架开展油气开采活动的企业,从项目启动阶段即需按36%的税率缴纳利润所得税,此举意味着国家在首桶油产出前已开始获得税收收益。
Ishaak专家澄清公众误解时强调,海上钻井平台工作人员均需正常缴纳工资税。部分服务项目虽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但这并不等同于免税,而是遵循国际油气行业税收惯例。
值得注意的是,苏里南海域油气开发企业从运营首日起就开始向国库贡献税收,这种超前征税机制体现了国家资源主权理念。据2025年7月发布的《VES洞察》报告显示,这种税收安排既符合国际惯例,又能确保国家在资源开发初期即获得资金用于民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