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长与高等法院院长对司法系统重大改革提出审慎意见
【洵南中文网】
《星网讯》旨在对司法体系进行重大改革的系列法案草案,日前遭到总检察长加西亚·帕拉格辛(Garcia Paragsingh)的明确批评。与此同时,高等法院院长伊万·拉苏尔巴克斯(Iwan Rasoelbaks)则呼吁保持审慎态度并完善配套条件。负责为公开审议准备法案草案的报告委员会周四分别听取了检察院与高等法院的意见。帕拉格辛总检察长展现出”高度批判”立场,而拉苏尔巴克斯院长则采取了更为温和、侧重建议的姿态。
帕拉格辛对设立”总检察长委员会”的提议提出批评。她认为,提案者未能充分阐明此举具体解决何种问题,并强调必须在明确现有起诉制度缺陷后,方可推进重大结构性改革。她指出,现行制度在实践中已证明其价值,且未展现出必须以至少两名、至多四名总检察长组成的委员会取代现有体系的紧迫必要性。
此外,总检察长警告称,此类模式将引发关于任命程序、内部关系,尤其是检察院独立性的质疑。她认为,若政治提名或倾向在增补总检察长任命中发挥作用,可能给人以政治干预起诉决策的印象。
为佐证观点,她援引荷兰的案例,指出虽然该国设有总检察长委员会,但其运作背景与苏里南截然不同。荷兰拥有多个检察署、法院及上诉法院,运作规模远大于苏里南。而苏里南仅设一个检察署,机构规模相对较小,因此荷兰模式无法直接套用。
帕拉格辛进一步指出,刑事诉讼的延误不能归咎于起诉机关。案件一旦进入庭审阶段,检察院便无法左右审理进度。她认为,案件进入检察院前的延误,往往源于侦查环节的能力与专业人才短缺,以及因资源不足导致的实务困境。例如,当在押人员运送车辆不足时,庭审便可能被迫中断。在她看来,解决之道在于加强整个司法链条,尤其是警方的能力建设。
关于检察院的强化,帕拉格辛主张扩充执行与辅助层级的人员配置,如增加管理层级及副总检察长的人员配备,而非增设多个总检察长职位。
拉苏尔巴克斯院长对引入最高上诉程序表示支持,但强调该第三审级必须严格限定为法律适用正确性的审查,而非新的事实审理阶段。他认为,明确的配套条件必不可少。司法界已指出,苏里南在最高上诉机制方面落后于地区其他国家,加强公民的法律保护确有必要。
同时,拉苏尔巴克斯对经验丰富法官的短缺提出警示。设立最高上诉机构可能导致专业人才”流失”,从而削弱高等法院自身的实力。为此,他呼吁对司法组织进行更广泛的现代化与能力提升,并在最高司法机关的设置中保持选项的开放性,包括其名称与模式。
院长建议在最高上诉中针对环境法、行政法或税法等特定法律领域启用特设专业法官。为此,可能需修订国籍与住所等宪法要求。他还指出,第三审级可能为公民带来额外诉讼成本。由于需要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他为此提出了特设法官的倡议。
出席听证会的提案议员埃布·琼斯向《星新闻》强调,拟议的法律修正案旨在实现司法体系更有效、更高效的组织运作。他认为,总检察长委员会可促进起诉工作重点的内部协调,并制定如公开起诉政策准则等内部指引,从而提升类似案件量刑建议的一致性。
委员会主席拉宾·帕梅萨尔同样表示,拟议法案旨在加强权力制衡。他与琼斯均认为,帕拉格辛此前通过公开渠道发表批评意见,有违正式程序。他们指出,法案草案应先提交议会,随后任命报告委员会筹备法案并听取相关方意见——正如当前流程。琼斯认为总检察长通过媒体发声的举动为时过早。
在国民议会会议厅举行的讨论中,与会者亦关注属于政府职权范畴的总体起诉政策。相关人士认为,明确的政策框架对促进司法统一至关重要。帕拉格辛表示,检察院已自行制定包括羁押政策与量刑建议在内的多项指引,且相关信息已向公众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