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须在三个月内提交财产申报
【洵南中文网】
《太阳网讯》反腐败委员会宣布,确定《收入与财产申报表》发布日期的部长决定S.B.2025第138号已于2025年11月17日正式生效。这标志着《反腐败法》实施工作迈出重要一步。
公职人员须注意,按规定必须在起始日期后三个月内向指定公证人提交《收入与财产申报表》。申报表可通过反腐败委员会官网下载。
在公证处提交密封信封后,申报人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携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至反腐败委员会完成登记。根据《反腐败法》及国家法令,此项登记属法定要求。
该义务适用于所有指定类别的公职人员,包括政府及议会成员、各部委及国有企业高层、外交部门、司法机构、监管机构成员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务。
反腐败委员会呼吁全体公职人员及时全面履行法定义务。
因办公地址搬迁,委员会暂仅提供线上服务,新址将另行通知。咨询及提交收据事宜可通过[email protected]邮箱或委员会预约系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