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专家-范德桑:同步调薪导致司法部门收入大幅飙升
【洵南中文网】
《星网讯》 行政专家尤金·范德桑(Eugène van der San,总统办公室前任主任)指出,《司法机关法律地位法》导致司法系统内部收入出现了结构性的巨幅增长,这对国家财政承受能力产生了重大影响。在接受 Lim FM 电台采访时,他通过法律文本计算出的数据支持了他的批评观点。计算显示,总检察长(PG)的月收入最高,税后实得竟超过 100 万苏元(SRD)。范德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詹妮弗·西蒙斯总统必须纠正这一问题。目前尚未确认这些数字是否完全准确。
范德桑认为,该法律的初衷本应是按照 1975 年以来宪法的规定,规范司法机关的经济法律地位。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选择了一种将“审判官”(法官)和“公诉官”(检察官)同时纳入同一制度的架构。他认为,其中设定的收入比例已远远超出了合理范围。
范德桑解释说,在以前的政令中,司法机构成员的薪酬通常挂钩总统薪水的 70% 到 80%。而在新法律中,这种比例限制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收入可高达总统薪酬 95% 的体系(且这还不包括津贴)。
他分析的核心在于随法律引入的津贴制度。据范德桑称,各项津贴总计可达到基本工资的 150% 以上,在某些情况下甚至趋近 170%。更关键的是,根据法律规定,这些津贴是免税的。这意味着相关官员的税后净收入远高于其税前名义薪水。
“这导致了一种奇特的现象:免税的津贴居然比需要缴税的正薪还要高,”范德桑说道。“这是极其罕见的,且违反了良好行政的基本原则。”
范德桑强调,这种财务安排不仅影响个人收入,还关乎国家的结构性支出。由于该法律自动适用于所有审判和公诉官员(包括检察官和总检察长),他认为这产生了一项长期的预算义务,而在决策过程中并未以国家的经济承受能力为导向。
范德桑还指出,该法律是在大选后才生效的,这导致在决策期间其财务冲击力并未直接显现。他认为这是一个刻意的选择,对政府财政和行政公信力造成了深远后果。
他主张废除该法,并重新分开规定经济法律地位:按照宪法要求,为“审判官”制定一套法律规定;为“公诉官”另行制定一套更为简朴的规定。范德桑强调:“如果不予纠正,这将是埋在国家预算下的一颗财务定时炸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