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解释HPSG氢能公司项目
【政府网讯】对于近期社会上出现的关于HPSG氢能公司的议论,政府愿作一番全面开放透明的解释。
丹麦HPSG公司去年联络苏外交部外国直接投资单位,提出投资项目,将提供:1)电能;2)氢;3)干净的水。氢和净水将部分出口。另外所发的额外的电力也将出口。
HPSG公司的项目在技术和融资上有充足的论证基础,将大幅提升苏里南的GDP,并且产生600个就职岗位,发展苏里南经济及改进人民生活水平。
政府对HPSG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多个机构参与审核过程,审核结论认为项目在技术及融资上没有问题。在磋商的过程中,HPSG公司由国际著名的律师行DLA Piper为代表。在此值得一提的是,一家公司要成为这样的律师行之前需要先经过律师行的背景调查及资格审查。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负责论证HPSG项目的投资者之一是Inditex公司的一前任总经理,他在其它的大公司有工作履历。另一位投资者是著名的神经科手术医师。此外,苏里南政府对项目的各位投资者进行了背景调查,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之处。
苏政府与HPSG公司签署了三份文件:
一、《主要协议》:
1)规定HSPG建氢能工厂及科摩维纳电网;
2)HPSG要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融资过程,2023年年底前把工厂建成。
二、《电力承购协议》,规定HPSG公司供应100 MW电力,价格11美分/千瓦特,发电厂建成并通过技术认可后生效。
三、苏政府作出的电力承购协议。
社会上有疑问称,合同中提到违约清盘规定,苏方清盘对象是苏里南共和国,但一个国家不可能作为清盘对象。政府解释,如此规定是为了方便以后把《电力承购协议》转让给EBS电力公司。
社会另有疑问称,付款担保条款规定苏政府以自己作为担保方。其实这种担保设计不是苏政府自己提出的,而是DLA Piper律师行自己提出的,苏政府有指出这里面的矛盾性质,但律师行声称必需这样才能让合同符合法律要求,于是苏政府同意了,因为苏政府认为这种设计不会给苏里南共和国添加更多风险。
合同的法律适用方面,政府指出:《主要协议》适用苏里南法,有争议时上诉苏里南法院;《电力承购协议》适用瑞士法,有争议时上诉巴黎法院,这是为了方便HPSG的国际融资,也有利于司法公正;付款担保协议适用苏里南法,有争议时上诉苏里南法院。
有人批评11美分/一度电太贵。其实用燃油发电的成本介是15美分/一度电,并且随国家油价而波动。苏里南现有水力发电成本价确实更低,但Afobaka水电站已在全马力运作了,不可能发更多的电。
天然气在长远的未来可成为更廉价能源,但有关的建设开发至少需要5年,并有许多不确定因素,远水不救近火,因此在短期内应考虑较廉价、可持续利用的氢能。
项目当前所处状态方面,仅《主要协议》生效,适用苏里南法,协议规定在HPSG公司要在今年年底前交出融资方案,否则苏里南政府有权终止项目,苏方没有任何风险。
政府希望通过这一番解释消除社会对该项目的疑问。